[陕西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铜川、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务)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精神,按照2022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就2022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已退休或2022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评审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勘测与设计、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利信息工程共七大类。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4.推荐或委托评审由用人单位或人事 *** 机构出具推荐或委托评审函,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硕士毕业时间为2020年12月底之前);

     3.全国水利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水利技术能手、全国水利行业首席 *** ,可认定为工程师;

      4.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 *** 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 *** 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 *** 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2.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3.基层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4.突出贡献工程人才和引进高层次工程人才职称评审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5.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呈报部门要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四、评审费收取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工程师评审费200元/人。

      五、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报材料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省水利厅4号楼111办公室,联系人:张圃轩,联系 *** :029-61835054),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中要求的相关表格可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厅文件栏目下载。



附件:1.报送材料要求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陕西省水利厅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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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slt.shaanxi.gov.cn/sy/tzgg/202209/t20220919_2252710.html